31部法规12月1日开始实施 多角度保护公众权益

2005年11月30日 09:04:13  来源:中国法院网
 

12月1日,将有31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 国家级法规24部,地方级法规7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消费、新闻出版、金融保险及房地产等诸多方面。一系列法规的出台,将从多角度保护公众权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订)》 首次将男女平等写入法律,明文规定了保障妇女参政的各项措施。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法规的出台对干预频频发生的性骚扰、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12月1日起,国务院 《直销管理条例》 以及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3个配套办法将正式施行。法规确立了退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金制度,将中国直销行业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为防止传销以直销形式对顾客“洗脑”,严格区分直销与传销行为,法规明确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未经消费者同意,直销员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培训应在本企业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组织培训,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如果消费者被怂恿发展“下线”、团队计酬或者交纳入门费用,将视同传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从今年12月1日起,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品企业在网上出售药品,将得到法律的认可;实现了网上药店由堵到疏的转变。对于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实现网上交易后减少了流通成本,药价会便宜很多,交易也更加方便。《规定》指出,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同时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规定》要求,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网上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品配送系统,有职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

 

 

针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活动区域及从业范围规定较为模糊的现状,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提高了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准入条件,取消了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承接业务上的地域限制,重新划分了各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从业范围。《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的,将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依法赔偿当事人的损失;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指导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出台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三部规章,明确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类别。国家电监会负责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和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电力业务。电力市场交易类型包括电能交易、输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电能交易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适时进行期货交易。电力市场由准入制改为注册制,凡进入或者退出电力市场都应当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 对参与证券化交易的金融机构制定了监管标准,重点对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实行市场准入管理。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办法》重点强调了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隔离和风险揭示问题。

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再保险市场的法定分保将于2006年取消,我国再保险市场将全面开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在强调控制再保险市场的风险控制的同时,强化“国内优先分保”的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办理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的,应优先向中国境内至少两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出要约;要约分出的份额之和不得低于分出业务的50%。(陈思)

 
::::相关新闻::::     百宝箱最新报导: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4
mail:webmaster@china-safety.com.cn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