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住在邻近德惠市的一个村子里。村里人说宋某40多岁,很多年前就离了婚,有两个孩子都由别人抚养,目前他一个人生活。记者找到了宋某的家,记者反复说明来由,他总算让记者进了屋。很快,宋某接了一个电话,接完后匆忙离开了家。关于他的血是怎么到的德惠市医院,他一个字也不愿提。记者只好又来到德惠市人民医院,得知从9月份王荣侠夫妇向吉林省有关卫生部门举报后,省里就派工作组来调查此事,随后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均被撤了职。现在的院长是新上任的。那么宋某的血液是怎么到医院的呢?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院长张万和:根据临床储备血量和需求,由血库他们人具体和这些献血人联系。
设备完整的血库检测不出艾滋病毒?
院长介绍医院里的血库,负责采集血液供应医院的病人使用。大部分的血液来源靠无偿献血,不足的部分采用卖血人的血,并付给一定的费用,每200毫升83元。从2003年1月医院便开始接收卖血人的血,同时负责检测工作。宋某就是当时的一个卖血者。那么医院在当时为什么没能查出宋某血液的问题呢?记者来到当时的血库。
血库的工作人员来记者来到了实验室,告诉记者实验室有酶标仪等全套完整的检测设备,那么当时为什么没能检测出艾滋病毒呢?记者在医院得知,这个血库从2004年7月就已经废弃不用。医院用血完全由长春市中心血站供应。宋某从2003年1月至血库被关闭,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共卖血17次。那么艾滋病毒的检测工作到底做没做呢?记者寻找当时的血库主任丁佐富,得知他已被刑事拘留。丁佐富告诉记者他们按指定做了检测工作,但至于没检测出来艾滋病毒的原因,他归结与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宋某体内的艾滋病毒抗体太低,那这可能吗?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郑雪倩:大概四到八周,或者不超过六个月,应该能在血液里体现出来。 他这种抗体的产生,总之也就是说不可能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连续十七次,所以说这个人从一开始他就感染了,他的感染期有一年半的话,那不会说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没有反应。
关于艾滋病的检测方法卫生部门有明确的操作规定,专家认为,如果检测不出来只能说明血库管理混乱,操作不符合规定。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原血库主任丁佐富向记者承认了在管理上有疏忽的地方,在检验操作上没有严格把关。宋某大概每个月都来这里献血,而根据献血法的规定,献血两次之间的间隔不能少于6个月。
郑雪倩:如果是由于他们这个医疗机构的失职,导致了受害人感染上艾滋病,由于他工作失职导致的他应该给人家民事赔偿,如果说他们的行为构成了非法采供血犯罪的话,那么他应该构成刑事上的责任。
共28人感染艾滋病毒
既然宋某在医院卖了17次血,那么是否还有其他病人接受过他的血呢?一天晚上,记者住的宾馆里来了一位客人。她说,她也是在德惠市医院做手术输的血,现在她也感染上了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003年11月份生小孩,做剖腹产手术,因为大流血输了血。当时输的是800CC,其中有200CC是这个宋某的血
这位病人出院后没多久就开始高烧,身体不断的出问题而始终查不出原因。直到今年10月,卫生防疫站的调查人员,按照医院当时接受过宋某血液的名单找来,给她做了检测,这才查出,她感染了艾滋病。那么还有多少像她这样的病人接受过宋某的血液呢?
吉林省德惠市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张文兴:最终核实,宋某的受血者是25人。而从性这个途径,我们通过调查了解他有性接触史,多次几次调查,他给我们介绍了几个性伴姓名,通过给我们介绍知道名的是七个。
截至调查结束,接受过宋某血液的25人,经性途径感染的3人。在这28人中,除去目前已经死亡的9人,活着的感染者共计19人。
在最近的这段时间里,我们连续关注了黑龙江吉林两起发生在医院里的艾滋病感染事件,这两起事件的不同点是有的医院违规操作,有的甚至不操作,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地处偏远,医院责任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因为他们的违法行为导致了这么多无辜生命感染上了艾滋病毒,这不能不说是一幕人间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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