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环境安全教育|信息安全教育|反恐安全教育|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来自:中国消防安全网   时间:2006年10月20日
页面功能 【字体: 】【 关闭
  

        记者从 8 月 10 日 至 11 日召开的公安部火灾隐患整治暨深入贯彻落实 73 号令武汉现场会上获悉 , 自 2003 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以来,各地公安消防部门积极贯彻实施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 73 号令),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尤其是去年 9 月在全国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公安消防部门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新格局。通过采取群众举报、舆论监督、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等步骤,展开“围剿”火灾隐患的攻坚战,整改了一大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老大难”火灾隐患,使我国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在整治火灾隐患的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消防部门积极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提高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作出了“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坚持不懈狠抓预防,在消除各类隐患上下功夫”的重要指示。据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介绍,在这次行动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重拳出击,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教育等手段,有效地改善了城乡防火条件。各级政府成立整治火灾隐患检查组、督查组 3.2 万个,检查单位 9.8 万家(次),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3391 处,在新闻媒体公示火灾隐患单位 9000 余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恪守职责,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和抽查单位 111 万家(次),发现火灾隐患 110.9 万处,已督促整改完毕 93.5 万处,其中发现并确认重大火灾隐患 8783 处,已督促整改完毕 5626 处 ; 下发各类法律文书 66.7 万份,对 1.5 万家单位、 1.5 万人实施警告 , 对 4.3 万家单位、 2.5 万人罚款 2.2 亿元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3.6 万家,行政

        拘留 960 人,查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6428 家,取缔 2382 家。截止目前,各级政府直接投入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22.1 亿元,社会单位共投入整改资金 39.3 亿元。

        针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火灾隐患集中的重点场所、行业,公安部先后会同有关部、委、办、局组织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古建筑、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学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了城市社区、农村和“两节”、“两会”等重点节日、重大活动以及冬春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持续推进火灾隐患整治,落实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 基本解决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有效地提升了全社会防控重特大火灾的能力。 2004 年与上年相比,全国火灾起数和重特大火灾起数均有所下降,特别是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特大火灾下降了 20% ,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全国火灾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四项指标均呈下降趋势,其中火灾起数下降 13.1% ,死亡人数下降 7.3% ,受伤人数下降 30% ,直接财产损失下降 13% ;重特大火灾起数、死亡、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标也大幅度下降,同比分别下降 35.3% 、 43.6% 、 68.8% 和 50.5% 。

        广大社会单位认真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61 号令),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了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尤其是把整治火灾隐患作为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形成了社会单位防治火灾隐患“自主管理、自我负责”的新机制。湖北省、市两级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高度重视,党委、政府督察室直接督办,省、市领导亲自带队排查火灾隐患,亲自过问隐患整治,亲自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形成了“政府牵头、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整治火灾隐患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省、市两级政府共投入近 6 亿元,用于消防站、特种消防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建设,提高了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能力,湖北省连续 8 年没有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指出,目前我国城乡仍有大量的火灾隐患和潜伏性隐患,尤其是一部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整治,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全国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有 3391 起,尚未整改的有 1850 多起,占一半以上。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大量使用,火灾危险源点多面广,新的火灾隐患又不断产生,这些新的隐患与长期积淀、久拖不改的“老大难”隐患交织在一起,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刘金国副部长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消防工作责任、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在全面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建立整治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继续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打一场围剿火灾隐患的人民战争。

 

     页面功能 【字体: 】【 关闭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Copyright©2004-2006 CSG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安集团 版权所有
公司邮箱: CSG@China-safety.com.cn
京ICP备050269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