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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消防安全网   时间: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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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0 日 起 ,乌鲁木齐市将对全市 274 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 8 月 12 日 起 ,还将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涉及 198 家单位。本次检查由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区(县)消防部门牵头,安监、文化等部门组成检查组,主要检查辖区文化、公共娱乐场所、餐饮行业、商场、市场等。此次安全大检查是为确保自治区成立 50 周年大庆、中国科协 2005 年学术年会、乌洽会等安全召开而进行的。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消防部门将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行业的要求,使用正式的法律文书,当场进行处罚。

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还将对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 8 月 10 日 起,乌鲁木齐市将组成两个专业检查组对乌鲁木齐 274 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加油、加气站,民用爆炸物品仓储库,剧毒化学品单位、城镇燃气等单位。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报市政府批准依法予以关闭。

另悉,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乌鲁木齐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的煤矿。

乌鲁木齐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在会上要求:检查时不能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如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当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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